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施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事故發生後逃逸的;搶救費用部分或者全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支付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