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並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