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附加增值服務專用條款是指車改後新版車險中增加的壹個附加險。
車險綜合改革後,增值服務主要有:道路救援服務專用條款、車輛安全監控專用條款、駕駛服務專用條款、檢測服務專用條款。
服務責任合同具體條款明確,被保險人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補充。比如車輛安全監控的專用術語,包括對發動機、變速器、轉向系統、底盤、汽車玻璃、電池、輪胎的監控。
下面我們簡單介紹壹下《機動車附加增值服務專用條款》中的以下四項增值服務:
1,道路救援:道路救援包括拖車、送水、送油、防凍、換胎、拖帶等服務,其中送水、送油、防凍需要收取材料費,壹般可提供兩項免費服務。不同保險合同的服務時間不壹樣,有五個,10,15,25438+05。
2.車輛安全檢測:包括發動機、變速器、轉向系統、底盤、輪胎、玻璃、電子系統、車內環境、電池、綜合安全等十項汽車零部件的免費檢測,但不包括零部件更換、保養費、洗車、打蠟等常規保養費用。
3.代駕服務:代駕是指車主因飲酒、吸毒等原因不能安全駕駛時,保險公司提供單程30公裏以內的短途代駕,服務次數屬於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的範圍。
4.代理保險公司驗車:代理保險公司驗車是代理保險公司驗車的服務,不包含驗車手續,相當於只是提供跑腿。
綜上所述,增值服務附加條款的制定是為了讓消費者享受到更好更便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