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公積金斷供會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使用公積金申請房貸時,要求公積金賬戶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處於正常繳存狀態。但是,用戶仍然可以選擇使用公積金賬戶的余額,這些余額可以用於償還貸款,也可以用於支付租金或裝修房屋。
公積金繳存暫停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如果想申請公積金貸款,根據《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前必須按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拖欠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所以停繳公積金,就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對於已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未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單位聘用職工,應當自聘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