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承重墻體、屋頂、樓梯間、電梯。如果要動用維修基金,需要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方案。
3.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必須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應的管理部門批準,方可進行。業主要先後到相關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部、審計局、專門銀行等部門申請房屋安全專業鑒定、審核維修方案預決算、聘請施工單位維修施工、申請專門銀行劃撥資金等九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