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是由買方交納的,不應加入房產交易額裏。
三、維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壹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壹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
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維修基金不能重復收取的,賣方是不能將剩余的維修基金加入房產交易總額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