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退休年齡的失地保障人員,可以享受退休養老保險,不需要繳納社保。
所謂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指國家為保障被依法征用土地的農民養老而建立的壹項保障制度。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兩部分組成。
1.統籌基金:由政府出資、村(組)集體出資和其他資金組成,村(組)集體出資從土地補償安置費中按20%支付。
二。個人賬戶基金:個人自願繳費標準分為3600元和6600元兩個檔次。失地農民可自願選擇其中壹項,壹經選定,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