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型基金和信托的區別是什麽
信托和契約式基金的表現形式很像,兩者有***同點,但在我國現行制度框架下,兩者的法律關系、法律依據、監管體系、資金運用方式上有顯著區別。***同點:其都是資產管理行業下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本質上都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不同點:契約型(信托型)的基金,那這種基金就是廣義信托之壹種,和信托壹樣,契約型基金和信托的大部分特點相同,二者不同地方如下:1, 牌照不壹樣壹個信托牌照,壹個私募基金管理牌照。2, 監管不同。信托受銀監會監管,契約型基金受證監會管理的證券基金協會監管。3, 風控水平不同,信托公司家大業大,審閱過產品不計其數,每天來求著要錢的公司也不少,風控水平會嚴格很多。主體而言項目的研發過程挺相似,契約型基金公司發展良莠不齊,好的契約型基金公司風控才可以和信托相提並論。4, 契約型基金不可以直接放委貸,不可以直接設立ABS(指資產證券化產品),信托沒有此限制。5, 投資範圍和靈活性但契約型基金所涉及的行業更多,投資範圍更廣,投資期限和方式跟靈活多樣。 6, 目前市場表現信托打破剛兌為大勢所趨且收益持續下滑,契約型基金發展迅速為當今市場主要投資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