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材料
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並加蓋公章);
3、出院診斷正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正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北京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正);
4、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使用貴重藥品的應出具審批表;
5、門診患者需出具診斷正明、大病統籌處方及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
6、轉院治療應提供由院方大病統籌辦公室出具的轉院正明;
7、大病醫療統籌規定的其它材料。
8、單據報銷時限,以出院或門診最後壹天為準60日內,逾期不予報銷;
9、大病醫療費用實行壹次性報銷制度,凡因企業、個人、醫院造成的漏報壹律不予補報;
10、凡因企業、個人、醫院造成的報銷材料不全的,將暫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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