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積金自己是不能交的,根據相關規定,公積金必須由單位來進行設立和繳納,交公積金的話必須有單位財務的公章,所以職工繳納公積金需要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為其繳納,離職後可以通過掛靠單位來個人繳納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