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推出,是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制度的補充,旨在保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強險制度的規定從侵權人方面得到賠償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的救助,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建立這項制度,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在制度設計上堅持了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關愛和救助,是壹種新型社會保障制度,對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