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享受安康兩全保險的範圍是:
1.壽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滿後仍生存,按主保險合同和附加保險合同繳納的保險費之和112%繳納壽險費,主保險合同終止。保費按期滿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保險費和保險費已繳期限計算。
2.死亡保險金:被保險人死亡時,死亡保險金按以下兩者的較大價值支付,主險和附加險支付的保險費之和的112%或死亡時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
3.附加重大疾病保障:40種重大疾病提供保障。保障內容是按照兩者的較大價值支付重大疾病基金,即主要附加保險合同支付的保費之和為112%,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較大。如果是3歲以上第壹次確診重疾,基本保險金額需要與相應比例相乘。0-1歲的比例是保險金額的25%,1-2歲是保險金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