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據新規,2023年,每張國內機票的飛機建造費最低為60元,最高為150元。同時,國內機場收取燃油費和航空運單調價,每公裏收取1.5元。
從2004年9月1日起,在中國境內機場乘坐國內、地區和國際航班的旅客,不再繳納機場建設費。
2006年,據財政部統計,包括機場建設費在內的18項政府性基金於2005年底到期。當時有媒體樂觀地發出了這項收費有望在2007年取消的聲音,甚至歡呼“這是輿論博弈的勝利”;2006年,經國務院批準,機場建設費征收期限延長至2010 12 31。
根據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通知(財綜[2004]51號),自2004年8月1日起,要求航空運輸企業和機票銷售代理機構在銷售旅行日期在2004年9月1日以後的機票時,在機票中加收機場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