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9月,重慶國民政府頒布《戰時改進中央金融機構辦法大綱》,要求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組成聯合辦公廳,辦理與政府戰時財政經濟政策有關的各種特殊業務。10年10月1日,四聯總辦正式成立。蔣介石任董事長,統管壹切事務,孔祥熙、宋子文、錢永明任執行董事。理事會的組成包括軍事委員會主席、行政院長、財政部長、經濟部長和四黨領袖。四聯總辦成為戰時中央決策機構,淩駕於四行之上,可以隨意指揮操縱四行。
四聯總辦成立後,對外加強了財政經濟壟斷,對內加強了中央銀行的地位。通過四大分行辦公廳的支持,央行的實力迅速壯大。
1942年3月,國民政府向美國借款5億美元,充實了外匯基金。蔣介石決定實行中央銀行統壹發行貨幣,調整四家銀行的分工。1942年5月28日,四聯總辦臨時理事會通過了《中、中、交、農業務劃分及考核辦法》。它規定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是:集中發行紙幣;協調外匯收支;代理國庫;軍事和政治資金的匯款;調整金融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