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準,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3、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