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長激素治療的生長激素嚴重缺乏患者,醫保報銷比例為60%。
2.對Turner綜合征、Prader-Willi綜合征、慢性腎功能不全伴生長發育遲緩、兒童慢性病伴生長發育遲緩等特殊疾病患者使用生長激素治療的,醫保報銷比例為50%。
3.生長激素治療的非特殊疾病患者,醫保報銷比例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