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只保存款不保理財產品。
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並不包括銀行理財產品。因此,不論是保本理財產品還是非保本理財產品,都不在存款保險範疇內;未來對於銀行理財產品的法律界定以及相關的破產清算將會有更進壹步明確的法律法規出臺。
擴展資料:
存款保險制度的優勢在於:
1、明確銀行倒閉時存款人的賠付額度,穩定存款人的信心;
2、建立專業化機構,以明確的方式迅速、有效地處置有問題銀行,節約處置成本;
3、事先進行基金積累,以用於賠付存款人和處置銀行;
4、增強銀行體系的市場約束,明確銀行倒閉時各方責任。
百度百科-存款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