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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配利潤的計算公式是什麽?

可分配利潤的計算公式為:

分配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余額+本年凈利潤-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公司法》規定:

第壹百六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也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由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公司法》規定,“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分為先提取準備金,後分紅,但並未具體指出此項準備金是否包括任何準備金;而這句話“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規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我沒有提到妳在分配利潤之前必須提任何,所以我認為妳在計算可供投資分配的利潤時,不需要減去任何盈余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