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國家自然基金限項
2023年1月11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了《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上下冊)》,引導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資助。主要內容包括科學基金最新改革舉措、申請規定、資助政策、資助領域和方向等。國家傑青、優青(含港澳)、外國學者研究基金等項目的具體要求細節也同時公布。 相較於2022年的項目指南,2023年度項目指南最令人矚目的變動為“限項”。高級職稱,限項維持規定不變,主要是非高級職稱限項有變化。 不具備高級職稱(如中級、初級、博士後等)2023年國自然基金項目的限項要求: 1作為項目負責人,只能1項; 作為參與人,合計限2項。 註:申請當年資助期滿的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的項目總數範圍。 即2023年及以後批準的項目才計入限項範圍。2022年(含)以及以前批準的項目,不具備高級職稱人員參與的項目,不計入限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