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制約原則是指基金經理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要有明確的職責和制衡。
如果壹個基金管理人內部的壹項業務,通過兩個以上相互制約的環節進行監管和核查,出現錯誤和濫用的概率很低。就具體的內部控制措施而言,必須考慮橫向控制和縱向控制之間的制約關系。在橫向關系上,某壹環節的完成需要兩個相互獨立的部門或人員協調運作,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證明;在縱向關系上,壹項工作的完成需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互不隸屬的崗位和環節,做到下屬受上級監督,上級受下屬制約。只有通過橫向和縱向關系的驗證和制約,才能將錯誤和弊端降低到較低的水平,或者即使出現問題,也很容易盡快發現並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