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第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基金發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明確優先支持項目範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設立專項資金,用於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在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時,應當廣泛聽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並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開始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之日前30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