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365438日和2月365438日市直黨政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
二、補貼標準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每人每月住房補貼標準。
地級190元
縣級145元
部門級及以下105元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住房補貼標準:
正高級180元
副高級145元
中級120元
初級及以下105元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月住房補貼標準:
技術員120元
高級工程師105元
中級及以下,普工100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在職人員同等崗位補貼標準。
第三,幾個具體的政策問題
對事業單位中既有行政職務又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住房補貼標準按現任工資對應的職務或職稱執行。
轉業幹部住房補貼標準按現行工資執行。
未取得人事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的技術工人,暫按初級工標準執行。
在職人員住房補貼標準按2003年2月31日的職務執行,2004年6月1日職務變動後的次月起執行相應標準。根據退休人員享受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執行相應的補貼標準。
四。資金來源市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發放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為:單位出售公有住房收入扣除20%公共維修基金後的部分,以及其他住房基金和單位其他收入中可用於住房補貼的資金。所有財政供應單位的住房補貼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五、發放方式各單位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準和資金來源組織發放本單位人員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