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的規模並不固定,而是壹種可以根據市場供求情況發行新股或被投資者贖回的投資基金。
買賣基金的規則:
(1)周收盤價低於周交易價,清倉銷售。
②底部信號+頂部信號出現在買入周收盤後的第二周,清倉發生在最後壹周。
③買入信號的底部+買入後兩周的頂部信號,任壹周均收陰線,周收盤價低於上周。
(4)如果底部信號+最小信號,買入收盤價低於第壹周收盤價,但周k線是較長的下線,可以等第二周收盤價再賣出;
⑤底部信號+最低信號在2周內買入後,指數會在上周中期交易,但會發出大的風險提示,然後賣出。
⑥收購後,下周最高信號為“抄底買入”信號,最長賣出時間可延長至第三周。第二周賣出後會出現“抄底買入”信號,然後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