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初步設計,再融資業務體系下將成立專門的公司。
轉融通業務的證券來源可以包括證券金融公司擁有的證券和有擔保權的證券、基金持有的證券、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的證券、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的證券、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持有的證券。
資金來源可以包括證券金融公司的自有資金、證券公司的自有資金和取得擔保權的資金、保險資金的處置資金、交易所和鄧忠公司的處置資金、定向發行債券和通過貨幣市場借入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