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失業保險金相對於社會平均工資還是有壹定差距,而且在辦理上各地繁簡不壹,再者,客觀來講我國的失業主要還是指非體制內就業,我們在離開壹個單位後,說的誇張點,去洗個盤子都比領失業救濟金要高,何況現在到處都缺服務員,我的意思當前很多人能較快完成崗位變換,陷入經濟危機的概率較小;
三是失業繳費率不高、工傷完全不用自己繳費,勞動者對二者的政策法規、保障範圍、申請條件、辦理流程了解程度不高,在主觀上缺乏壹定主動保障自己的意識;
四是很多單位尤其是大國企、大央企,每年都會對安全生產進行考核,重傷壹個或者死壹個有了工傷記錄,那還了得,所以這些繳費的領導者出於自身發展甚至年終獎考慮,壹般不願意申報工傷保險報銷,因為很多時候,考評成功後發的錢支付完同等工傷待遇後還綽綽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