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工商局辦理股權質押:首先出示本人身份證、質押協議、股東名冊(公司章程)等相關材料,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質押申請。然後,公司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最後,符合條件的,依法核準出質,在辦理出質登記時設定質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壹)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和存單。(3)倉單和提單;(四)可轉讓的基金份額和股權;(五)可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6)現有和未來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質押的其他財產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或者股權出質,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質押後,基金份額和股權不得轉讓,但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交存基金份額和股權轉讓所得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