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行停牌:每個交易日上午開市後,停牌1小時,上午10: 30恢復交易。
2.技術性停牌:技術性停牌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臨時停牌和停牌。這樣的暫停時間沒有統壹的標準,暫停時間可能是1天到1,000天,甚至更長。
3.由於經營狀況發生新的變化,公司停牌。停牌以公司公告為準。
停牌是證券市場的壹個術語,拼音是tíng pái,停牌也叫“停止證券上市”。證券交易所應當對在本所上市的證券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查或復核。如果發現某壹上市證券不適合繼續上市,交易所可以發出《證券停止上市通知書》暫停其上市。證券停止上市壹般有壹個規定的時間。暫停證券上市的原因消除後,交易所將發出《恢復上市通知書》恢復其上市。如果證券停牌原因在停牌期滿後仍未消除,通常需要終止其上市。上市證券的停復牌應當報主管機關備案,並由交易所公告。不同證券交易所停牌情況不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6年版)》規定,“股票和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暫停交易,直至相關當事人發布公告之日上午10:30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交易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停牌原因
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需要公告時,如年度報告和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大會、增資擴股、宣布分配方案、重大並購、投資及權益變動等。
2.證券監管機構認為上市公司需要澄清並公告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時;
3.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接受調查時,視情況確定停牌時間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