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房契稅壹般是3%。
住宅維修基金:
新頒布的《天津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將於2008年2月6日+0日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商品房、非住宅房屋的業主今後應當按照自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參考資料:
/news/2008-02-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