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準扶貧人員在縣內住院,出院“壹條龍”。即精準扶貧對象出院時,基本醫保報銷、大病保險報銷、民政醫療救助報銷、兜底報銷等所有報銷費用均由醫療機構在患者出院時即時結算。2.精準扶貧人員在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費用在醫療機構報銷,其余費用在縣醫保局服務大廳報銷。3.精準扶貧人員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本醫保報銷費用在醫療機構報銷,其余費用在縣醫保局服務大廳報銷。4.精準扶貧人員在縣外定點醫療機構或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其住院費用在縣醫保局服務大廳辦理報銷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