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應當設置“長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明細科目,對事業單位長期股權投資業務進行相應核算,而不是按照企業的慣例設置“長期股權投資”總科目。這是因為事業單位長期股權投資業務很少,體現了會計核算的簡單性。
1.獲取:
借:長期投資(包括買價、稅金、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
貸款:銀行存款,
借:業務基金,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
2.持有期間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收入-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