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的五種理論:
(1)早期工資理論:①生存工資理論(由魁奈·杜格爾提出,經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綜合論述)(工資是“勞動的自然價格”,不僅包括勞動者本身的生活費用,還包括在不增加勞動者整體數量的情況下延續後代所需的生活費用);
②工資基金理論(水平取決於工資基金數量與人口之間的比例)
(2)邊際生產率工資理論;
(3)供求均衡工資理論(馬歇爾指出:工資是勞動供給和勞動需求均衡時的價格。
(4)工資談判理論(勞動力市場的工資水平取決於市場上雇主和雇員的實力對比)。
(5)工資分享理論(馬丁·魏茨曼:員工的工資不再是根據工作時間來固定的,而是將員工的工資與某種能恰當反映企業運行情況的指標聯系起來的制度。這是把員工的利益和企業的經營效率掛鉤。
附:薪酬的概念
所謂工資,是指勞動者完成規定的勞動任務後,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勞動報酬領取。
狹義:指不包括福利的貨幣工資;廣義:各種形式的勞動報酬(如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員工及個人福利)的總稱。
更廣義地說:非從業人員(如個體戶、農民)的勞動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和非貨幣收入)也屬於工資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