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幹部,每年1月31日集中報告家庭財產、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等事項,並明確規定瞞報謊報將受紀律處分
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在中國國內首次提出是1987年,至2014年已有27年時間。2012及2013年,“表哥”、“房叔”們不停被輿論曝光,大學生接二連三申請官員工資公開,輿論和官方繼續討論條件時機是否成熟,而官員財產申報試點也繼續在各地浮現。2012年底廣東被確定為試點的地區分別是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和韶關始興縣三個縣區。2014年2月,湖南冷水江市公布市各政府機關、單位的公務員工資,絕大多數在2001至4000元之間,受到社會廣泛關註。這壹公開制度啟示財產公開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