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613.12元。
2、醫療保險245.25元。
3、失業保險19.16元。
4、工傷保險12.26元。
5、住房公積金198元。
合肥市的社會保險最低繳費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16%,個人繳納比例為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6.4%,個人繳納比例為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0.5%,個人繳納比例為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0.8%,個人不需要繳納。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0.5%,個人不需要繳納。
綜上所述,2024年合肥市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涵蓋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企業和個人應根據最新的標準來計算和繳納社保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