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2月7日起施行。《辦法》制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方面,《辦法》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進行電子填報的同時,需提交書面登記備案承諾函。
私募基金備案方面,《辦法》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日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基金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本信息。基金業協會對備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管理方面,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管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人員,除了可以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取得從業資格外,如其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也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對於高級管理人員,《辦法》 要求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結合從業資格認定制度, 《辦法》規定了從業人員執業培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