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退出:投資人主動提出退出基金定投申購業務申請,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後,定投業務停止,系統停止扣款。
違約退出:投資人指定的扣款賬戶內資金不足且投資人未能按照約定補足申購資金,系統將記錄投資人違約次數,到達壹定的次數之後,系統自動終止投資人的基金定投業務。
違約次數的規定各個銀行有所不同,如工商銀行定投系統設定為3次,交通銀行則設定為2次。通過基金定投計劃申購的基金份額,投資者也可以在申購業務受理時間內辦理已購基金的贖回業務。
基金定投計劃可以隨時暫停扣款或終止扣款,解約無罰息,也不會像定期儲蓄存款壹樣,中途解約會面臨利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