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療保險不存在違約金,只有滯納金,要不要繳納滯納金,分兩種情況: 1,個人參保,補繳不需要繳納滯納金,補繳醫保的,需按照補繳當年的社保基數補繳(事實上,比當年繳納,還是高了,社保基數只會增加,不會下降),當月補繳,次月生效; 2,用人單位原因未及時或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國家規定繳費年限不足時可以壹次性補繳的;並按《 社會保險費 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滯納金; 二,相關法律法規: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