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市工業經濟日常運行調整,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
2、分析和監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形勢,統計和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3、負責工業節能工作,參與制定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
4、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行動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節能評估和監督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5、參與編制全市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加強散裝水泥管理,按規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兩項基金”等專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