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廉政建設,要按照中央紀委的要求,認真落實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用好廉政建設約談制度;清理、修訂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制度,強化用制度權力管人的各項措施,不斷完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對存在紀律松弛、作風不正、履職不到位等問題的單位和黨員幹部,要及時查處,嚴肅查處,徹查到底。
關於政風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部《關於印發全國海事系統政風建設五個嚴禁的通知》(海事[2013]760號)要求,認真落實2012年在廊坊市召開的全國海事政風建設交流推進會精神,進壹步深化政風建設,打造壹支作風優良、人民滿意的海事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