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級黨委(總支)根據黨支部證明、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介紹信應寫明黨員調出調入單位黨委(總支)的名稱。
3.如果本級黨委(總支)無權直接轉移與調入單位或黨員遷入地黨組織的組織關系,需向上壹級黨委出具組織關系介紹信。
4.黨員持介紹信到所在單位黨委組織部或基層黨委,由本人出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到所在單位黨支部報到。
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章程。
第四十九條黨組成員由批準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黨組設書記,必要時設副書記。黨組必須服從批準其成立的黨組織的領導。
第五十條對所屬單位實行集中統壹領導的國家機關可以設立黨委,黨委的產生辦法、職權和任務,由中央委員會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