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然後攜帶所需資料到指定的區住建局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接受數據並對數據進行初步檢查。
4.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區受理窗口出具備案回執,掃描上傳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進行最終審核。不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5、市主管部門每季度會同市規土局、民政、區住房保障部門分批檢查相關情況。
6.終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數據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並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7.每季度更新和公布等候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