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業單位技術轉讓所得,以及技術轉讓過程中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
“凈收入”是指企事業單位按規定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和培訓收入減去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成本和費用後的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