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遷入主城區和遠郊、城市規劃開發區的縣政府所在地街道(鎮)共同居住的農村配偶。
2.16周歲以下(在校生不超過19)的子女,可以自願選擇其屬於城鎮戶口的父母登記城鎮戶口。
3.農村居民戶口大學生入學、就業時可就地登記為城鎮居民戶口。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以及從國外歸國和引進的科技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
5、在主城區購買房產,人均居住面積應在30平方米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穩定的職業和生活來源;在主城區以外的市縣購買房產並有穩定的就業和生活來源;在本市小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就地轉為城鎮戶口。詳情請咨詢擬落戶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