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愛公安;
2.年齡在18至30之間(1988年7月25日之後,2000年7月25日之前出生);報考鄉鎮、農村派出所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2000年7月25日以後1983、7月25日以前出生);
3.申請人應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以上學歷,作為退伍軍人的申請人學歷要求可放寬至高中;
4.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咬字清晰,身體健康,無色盲,重聽,無明顯疤痕,無紋身,雙眼矯正視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體重100公斤以下,女性身高1.60米,體重75公斤以下;
5.良好的語言能力和壹定的計算機應用技能;
6、無犯罪記錄,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和政審標準;
7.被公安機關辭退的公安輔警不得參加本次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