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範圍包括:
(1)相關政策法規和公共服務信息咨詢;
(2)影響群眾日常生活的突發問題和非緊急求助服務;
(3)反映社會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四)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投資、生產、經營的咨詢和投訴;
(5)對本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營商環境、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什麽事不會被接受?
(1)應通過110、119、120等應急渠道尋求幫助的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
(二)超越行政職權範圍的民事糾紛;
(三)訴訟、仲裁、行政復議、信訪復查等進入法律程序的事項;
(四)軍隊和武警管轄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