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夫妻雙方是否符合離婚條件是以感情破裂為前提的。
最壞的情況,也就是女方沒有有利的證據證明關系真的破裂,妳不出庭,並不代表女方完全無助。
只要女方起訴離婚三次,法院壹般會判決第三次離婚。不出庭,就是放棄了辯護權,對法院的審理沒有任何影響。判決生效,妳們的婚姻關系解除。
所以我建議妳多和女方商量,最好是繼續過下去。和平分手也是社會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