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安置房簡介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被拆遷,安置給居民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對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軍事設施建設等進行拆遷的過程中,將住宅房屋以壹定的價格和邢弢面積出售給具有城市戶口(含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
二、安置房的產權性質:
拆遷安置房:由於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對拆遷戶的安置補償,對於通過正規拆遷程序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設的安置房,被安置人未來取得產權證並擁有房屋需要相對較長的時間。對接安置房的產權界定為經濟適用房,但不受普通經濟適用房“五年禁售”的限制。掛牌交易,買方需要按成交額的3%繳納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