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客戶將被系統自動識別:
自認定之日起,個人金融資產總額(金融資產總額指個人客戶號下本外幣存款、國債、理財產品、基金及其他資產余額之和)認定為上月日均余額5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的金卡貴賓客戶;
在我行辦理個人貸款,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還款條件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客戶,認定為黃金貴賓客戶。
(2)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客戶,經分行推薦或本人申請並經銀行批準,均可成為我行黃金貴賓客戶:
代表月工資在3000元(含)以上的員工;
●在我行辦理個人存款、個人貸款、華容卡、代發工資、個人網銀、定投、個人第三方存管業務的客戶;
●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