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證是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的鼓勵國內外人才在上海工作或創業的證件。上海居住證分為人才居住證(A類)、就業居住證(B類)和暫住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外籍人員或特殊人才,在不改變戶籍、國籍的情況下,想在上海工作或創業的,可按規定辦理居留證件。
有效期限
居住證有效期可分為6個月、1年、3年、5年。
功能
居住證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壹)持證人在本市居住和工作的證明;
(2)用於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相關事務,查詢相關信息;
(三)記錄持證人的基本情況、居住地變更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