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析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政策建議;對全省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和趨勢,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三)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參與起草部分省政府會議材料和文件。
(4)組織協調全省社會科學研究單位和軟科學研究力量,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遠性問題開展超前研究,為制定全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委托有關部門、市縣和企業對發展規劃進行研究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