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願意履行國有企業人員的職責和義務;
(二)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備招聘崗位表所要求的全部資格條件;
(四)現役軍人、未在讀畢業生、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和報考。
(5)年齡:
崗位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4 1 10月65438後出生)。